人工智能政策纪第 15 篇公开档位

过期陷阱与省市如何并存

旧十条、厦门 5 号、闽工信规〔2024〕9 号、泉州 7 号都已废止。现行文件有效期并不齐。省市并存只写各份文件自己允许的口径。

补贴读错,多半不是算术错,是把废止件或过期件当成现行。本篇只做对照,不提供「如何同时拿省、市两笔钱」的操作步骤。

先给答案

已废止、不要当现行(库内可核或正文已写明废止):

文件 状态 接替
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(2023 年旧十条) 已废止 闽政办〔2025〕30 号
闽工信规〔2024〕9 号省级项目管理办法 已废止(执行至 2025-12-31) 闽工信规〔2026〕1 号
厦府办规〔2025〕5 号 已废止 厦府办规〔2026〕3 号(待核)
泉政办规〔2024〕7 号 已废止 泉政办规〔2025〕15 号

现行有效期对照:

地域 现行措施 有效期至
30 号 + 1 号 2028-12-31
福州 11 号方案 + 7 号措施 方案 2026-12-31;措施 2028-12-31
厦门 3 号(待核) 2027-12-31
泉州 15 号 2026-12-31

并存口径只抄文件原句

  • 福州 7 号:本市其他同类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,按照「就高不重复」原则执行。
  • 泉州 15 号:与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,按照「就高择优不重复」原则执行。
  • 厦门 3 号转载文:本市同类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,按照「就高不重复」原则执行。
  • 省 1 号:厦门入选项目由厦门市执行,资金厦门统筹;30 号:厦门可参照执行,资金厦门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。

「就高不重复」是文件用语,不是「两份上限相加」。能否同报、向谁申报、是否重复,以当年主管部门通知为准。本专题不解释成可操作的叠补公式。

国家文件也会被替代

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 1.0 已被 2.0 替代。拟人化互动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被令第 21 号替代。伦理征求意见稿已被工信部联科〔2026〕75 号替代。沿革可以写旧稿,现行只写接替件。

本篇明确不写

材料清单、窗口电话、中介代办、成功率、服务商内部测算。过期之后如何「抢在 12 月 31 日前申报」,属于当年通知,不写进专题正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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