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 项目研究前瞻·03尚未成市场

「智能体劳务派遣」作为独立用工形态

数字员工加真人托底已经在卖,但劳动法意义上的「派遣智能体」还没有单独品类。

口语里的「派遣」混了三件事:按通话卖机器席、按小时卖助理、以及智能体把活派给路上的人。前两件已有市场,分别见案例·16案例·25。本篇只问:有没有一种新的法定用工,合同标的是「硅基岗位」,像劳务派遣公司那样备案、交社保、担连带责任。

先给答案

目前没有稳定的这一层。厂商用「硅基员工上岗」做产品叙事,合同写的仍是软件服务、外包或结果计费。把「派遣」当项目类型去注册公司,会撞上现有的劳务派遣资质与「三性」岗位规定,而不是撞上一门现成的 AI 产业。

现在落地长什么样

RaaS 按解决收费,接近「买结果」而不是「派人入职」。部分合同出现「按席部署、扩容像加人」。法律文本仍把责任落在服务商与客户的服务协议上,而不是《劳动合同法》里的派遣单位。

卡在哪一层

岗位定义、工伤与算法致损、数据跨境、工会与最低工资是否适用「非人席」。在监管给出专门口径之前,这只是隐喻。

和案例库哪篇相邻

产能 → 16;人力助理 → 25;线下任务 → 前瞻·02

三句话总结

  1. 能收费的是数字员工和人力外包,不是新的派遣法。
  2. 「上岗」在财报里等于部署席位或通话量。
  3. 独立用工形态仍属观察,不进案例编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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